4月16日下午,应云顶国际、公共财政研究中心邀请,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原副会长、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刘佐研究员莅临我司仙林校区博文楼209室,作了题为《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我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朱军教授主持。该讲座为我司研究生“科技文化月”的专场学术活动之一。
讲座伊始,刘佐研究员从历史时间线的视觉向我们阐述了国地税百年来的发展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央政府实行了统一税制、税基,设立6级税务机关,省以下的地税局接受上级税务机关与国税局双重领导的方式。1958年至1978年,由于历史原因,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入了曲折的发展阶段。1978年至2013年,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我国对国地税征管体制的改革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特别是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自此国地税正式分家。这次改革改善了中央与地方之间收入不平衡的问题,但也使得税收的征收成本和缴纳成本均有上升。讲座中,刘佐研究员认为,2018年至今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化改革阶段。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改革国地税征管体制,将国地税合并的方案,且于同年全面实施。国地税合并的主要原因有:降成本、调整征管职责、提高征管效率、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截止至2019年3月全国一共撤了3万4千多个机构;最后,刘研究员还对税务机关未来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我国的五级政府是否会适当减少,而税务局的四级管理机构是否会随之减少?目前我们是一级政府以及税务局的模式,这种模式在未来是否需要改进?税务机关的内部结构能否进行简化?
讲座结束后,刘佐研究员与还与学院师生就减费降税、新个人所得税法等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